西昌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2021-03-22 16:51:18 来源:西昌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5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由西昌学院与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联合完成2021年专升本计划。结合我校专升本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联合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2.学习成绩优良;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招生人数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1]45号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承载力等因素,今年我校及跨校“专升本”计划按本年度各选送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预计招生人数为807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其中西昌学院532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31名,成都文理学院95名,四川工业科技学院149名。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2.报名地点

校内“专升本”报名地点在专升本所在二级学院。

跨校“专升本”报名地点由各选送学校确定。

3.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请在西昌学院校园网/机构设置/党政机构/教务处/下载中心/学生下载中下载《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表》。申请保送、免试入读、退役士兵及建档立卡贫困生的考生必须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校内“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由二级学院填写《西昌学院2021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26日前将申请表(盖二级学院公章)、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稿)交教务处,报名费交计财处。教务处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跨校“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于3月25日前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安排地点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各选送学校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选送学校统一填报《西昌学院2021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5日前将电子文本(电子表格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件)发至西昌学院教务处。

(3)报名考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中“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每生收取80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史管艺体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每科卷面总分100分,三科共计300分。理工农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每科卷面总分100分,三科共计300分。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2.考试地点:各选送学校校内。

六、录取办法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一)名额划拨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1]4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21年“专升本”录取计划按本年度各选送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

仅录取至我校的专业(下称非调剂专业)录取计划分为“16%对口计划”和“4%统筹计划”两部分。“16%对口计划”是按各选送学校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6%投放计划;依据我校对口非调剂本科专业,若按“16%”的计划录取后选送学校指标未使用完,由西昌学院统筹分配。“4%统筹计划”是依据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大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进行投放。

同时录取至我校及调剂学校的专业(下称调剂专业)录取计划按选送学校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全部投放。调剂专业、非调剂专业共计招生计划807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其中西昌学院录取计划为532名(调剂专业63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31名,成都文理学院95名,四川工业科技学院149名。

(二)录取原则

调剂专业招生计划的前20%的录取工作及非调剂专业的录取工作由西昌学院负责,调剂专业招生计划剩下的80%的录取工作由调剂学校负责录取。

专升本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低于100分,不予录取。

(三)专升本总成绩构成

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30%

“专科阶段成绩”计算方法由各选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科阶段成绩不超过100分(以百分计)。

(四)录取步骤

1.保送录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免试入读录取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实行免试入读。

3.考试选拔录取

(1)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录取

对不符合免试入读条件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6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总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按单列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纳入普通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2)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录取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从从高分到低分,按2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总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按专项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纳入普通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3)非调剂专业“16%对口计划”录取

西昌学院对各选送学校对口本科非调剂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根据该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总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非调剂专业“4%统筹计划”录取

对所有选送学校在非调剂专业“16%对口计划”中未被录取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统一进行“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时,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调剂专业联合录取

对各选送学校对口本科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西昌学院根据对应本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计划排名前20%,调剂学校根据对应本科专业从西昌学院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剩下的80%。

  七、专业名称、要求、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专科专业应与升入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2021年“专升本”分校分专业招生目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如下。

西昌学院办学地点:除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一类模式)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在西昌学院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办学外,其他专业均在西昌学院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办学。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星镇学府大道8号

成都文理学院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办学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59号

八、培养方式、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选送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录取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教学班,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我校及调剂学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认定学分并记为本科学分。

“专升本”学生注册后在我校及调剂学校学习两年完成本科学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我校及调剂学校毕业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2021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24-2580111,来信请寄: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纪委办公室收,邮编615013

  十、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西昌学院北校区教务处

电话咨询:0834-2580020(邓老师)

  西昌学院

  2021年3月19日

原标题:西昌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xcc.edu.cn/jwc/tzgg96/gg/58473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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