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学生“专升本”工作管理办法》《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要求,现对专升本对口学校2021年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升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与我校签订专升本正式协议院校的2018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经自愿报名、相关选送院校审核后推荐参加我校“专升本”选拔考试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处分记录;
(2)在专科学习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
(3)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2021年我校接收“专升本”的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要求报考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及对口本科专业如下:
详情请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查看《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共4门,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3门基础课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专业综合课成绩用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基础课考试科目: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开展录取工作。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
录取按考生“专升本”总成绩,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时,则按照基础课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仍有相同情况,则继续按照三门基础课中任一单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即取考生三门基础课中任一单科考试最高成绩进行排名),以此类推。
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1.成立领导机构。我校成立“2021年选拔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招生处),全面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
组 长:舒为平
副组长:潘小非
成 员:李林 张耀红 马芝 冉超
2.选送院校公布“专升本”选拔实施方案
选送院校应根据双方学校签订的“专升本”协议及结合本通知,制定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学生报名前予以公布。方案中须明确对口本科专业信息、对满足免试录取条件的学生是否实施免试录取推荐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同时各选送院校应于2021年3月25日前,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向我校书面提出本院校拟“专升本”专科专业名称、分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
3.选送院校接受学生自愿报名。符合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从即日起向所在选送院校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1),未填写《申请表》或所填内容不符合本文件规定者,我校不受理其“专升本”申请。
4.学生报名情况公示。选送院校对审核后的学生名单及前五学期专业课考试成绩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材料报送。各选送院校于4月12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并加盖选送院校公章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我校教务处,并将报名学生的考试费交我校计财处。报送材料包括:
①加盖选送院校公章的“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纸质+电子版);
②加盖选送院校公章的《参加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学生信息汇总表》、《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学生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推荐名单汇总表》、《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退役士兵学生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入读名单汇总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申请普通高校“专升本”保送名单汇总表》(附件2-5的纸质+电子版);
③专科阶段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前五学期专业课成绩单及专业课考试平均分数,其中平均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纸质);
④《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1加盖选送院校公章)、专科学习期间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单(教务系统打印)及获奖证明材料(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纸质);
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专升本”学生体检表(纸质);
⑥实施免试推荐和保送录取学生的学校正式报告,以及这两类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选送院校公章的复印件(纸质)。
6.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我校按相关规定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除免试录取以外的报名学生,必须参加选拔考试。
(1)4月23日前,我校负责编排考场、准考证制作。
(2)5月18日,选送学校至成都体育学院教务处领取考场布置材料及“专升本”准考证。
(3)5月20日前,选送学校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4)5月21日,选送学校按标准化考场标准布置“专升本”考场。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做好考生考前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5)5月22日,在选送学校开展“专升本”考试工作,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注: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7.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在“专升本”选拔考试及统一封闭流水阅卷结束后,我校按“专升本”基础课考试成绩和各院校所提交的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计算“专升本”选拔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将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情况书面通知选送院校。
8.拟录取及公示。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根据“专升本”各类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提出考试选拔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免试录取名单。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经学校审定后,我校在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选送院校也须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9.数据报送。6月16日前,我校教务处将经学校审定同意的“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数据,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10.发放录取通知。待四川省教育厅批复后,由我校教务处正式通知各有关选送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8号),参加考试的学生应缴纳考试费80元/人,作为组织“专升本”考试相关工作费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各选送院校需安排专人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在填报各类“专升本”学生信息汇总表时,务必高度负责,认真核实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关基本信息,确保所推荐学生的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选送院校的失误,导致“专升本”学生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我校将取消有关学生的“专升本”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选送院校全部承担,我校不负责任何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
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1年我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对口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其中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专项选拔),按对口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学习时间为两年。本科前两年应修学分全部按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学分进行认定。学校结合本科专业的设置情况,指定学生补修或加修部分课程。
4.学生应修完所在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5.“专升本”升入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的学生,由我校计财处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学杂费。
6.“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学生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7.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0日前提交书面正式申请,学生所在专科学院签字同意后连同“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一并交成都体育学院教务处/招生处存档;我校不为逾期申请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学生办理任何手续,所涉及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均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和跟踪,并设立监督、申诉电话:
纪委办公室:028-85094470
9.为方便各有关选送院校工作,我校具体负责有关事务的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5095180
联 系 人:晁老师 范老师
“专升本”选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有关选送院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解释和宣传工作,规范选拔程序,确保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特此通知
原标题:成都体育学院关于2021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w.cdsu.edu.cn/ReadNews.aspx?id=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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