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03-22 16:55:55 来源: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肇始于1999年成立的四川开元艺术学院,从2000年起分别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合作设置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开展以设计艺术类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教发函(2018)115号】。2019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教发函(2019)38号】。办学近20年来,学校培养了近5万名各专业合格毕业生。学校立足成都、服务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艺术素养的适应现代设计创意产业、城市化建设和现代高端服务业等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

根据《四川省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

1.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专业对应关系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1年度“专升本”招生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7日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1年“专升本”申请表》(附件2),申请保送、免试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选拔

(1)审核选拔时间:4月8日—4月11日

(2)审核选拔办法:我校各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按照专升本选送对象的基本要求,根据学生的申请审核学生名单,截至4月7日尚有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得予以推荐。各学院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学分(专业课平均学分=∑(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总数)、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各学院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0%以内。

(3)公示:各学院应就复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学分(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保送”“免试录取”和计划单列学生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2日—4月18日。

3.复试

初选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复试。复试时间:5月22日,复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每科满分100分。凡缺考者一律按放弃“专升本”资格处理。

4.录取办法

(1)“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复试平均成绩的60%+初选成绩的40%)和“专升本”计划数,综合各学院生源质量,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保送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

(3)免试录取

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学院初审,学校教务处复核,可免试录取:①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4)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直接推荐参加“专升本”复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计划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我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6)专升本复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7)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在我校公示;经学校审定后,拟录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

四、注册与复查

1.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其他说明

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第二批)》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80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学籍管理、学习过程、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我校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对弄虚作假、考试违纪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82482892

(4)招生咨询电话:028-82481175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白云大道115号

六、本简章由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dartpro.cn/Article/View?id=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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