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信息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专升本”对口学校为四川警察学院。
二、专业信息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专升本专业对照表 |
毕业人数 |
毕业生总数 |
录取计划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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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 |
升本对口院校 |
对口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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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犯罪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 |
四川警察学院 |
法学 |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刑事法学(含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
107 |
1591 |
95 |
2 |
刑事执行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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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区矫正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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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事务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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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司法警务 |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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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执行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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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刑事侦查技术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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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防范技术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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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司法信息技术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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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司法信息安全 |
104 |
三、考试科目及安排
1、考试科目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刑事法学(含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学)
2、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9年6月1日(星期六)
上午: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
下午:刑事法学。
考试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招考公告
1、报考条件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录取方式及成绩计算
1、录取分数线划定:按“专升本”计划的1:1划定录取总分数线。
2、严格遵循择优选拔原则。对上线的学生按照报考本科专业的招生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在相同分数下,按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少数民族学生、有特殊专长学生、CET-3 考试合格等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报考流程(以当年安排为准)
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9 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
2、考生填写《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交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和报名费(80 元/人)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汇总后,于2019 年5月10日前交我院财务部门。
3、“专升本”工作小组按照川教函〔2019〕129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复核,确认并公示参考学生名单。
六、注意事项
1、“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相同或相近课程参照《四川警察学院关于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学分)认定办法》(川警院教[2006]06 号)进行认定,进入教学管理系统,其认定的学分数原则上应达到已获取学分数的40%至50%。
2、“专升本”学生录取后仍按学校毕业审核程序对毕业资格进行审核、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毕业电子注册。
3、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 月10 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部分 备考学习
一、考试大纲
1、四川警察学院普通专升本《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大纲
《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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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1.了解计算机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的系统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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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操作系统的基础知识,掌握Windows7或以上中文版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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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文字处理软件Word 2010 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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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掌握电子表格软件Excel 2010 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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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掌握演示文稿制作软件PowerPoint2010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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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了解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知识,掌握IE浏览器和电子邮箱的基本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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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了解信息安全的基本知识,掌握IT算机病毒防治的基本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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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
闭卷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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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长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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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和分值 |
判断题:20 分 |
单选题:30 分 |
总 分: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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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30 分 |
填空题:20 分 |
2、四川警察学院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
《大学英语》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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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和分值 |
序号 |
考试项目 |
小题数 |
计分 |
小题分数 |
考试时间 |
试题形式 |
Ⅰ |
语法结构与词汇 |
20题 |
20分 |
1分 |
20分钟 |
多项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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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阅读理解 |
20题 |
40分 |
2分 |
40分钟 |
多项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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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完形填空 |
10题 |
10分 |
1分 |
10分钟 |
多项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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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
英译汉 |
4题 |
10分 |
2.5分 |
20分钟 |
笔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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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
短文写作 |
1题 |
20分 |
20分 |
30分钟 |
英语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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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55题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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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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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
闭卷考试(主观+客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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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长 |
120分钟 |
3、四川警察学院普通专升本《刑事法学》考试大纲
《刑事法学》考试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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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第一部分 刑法学 |
上篇 刑法总论 |
第一章 刑法概说 |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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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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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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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犯罪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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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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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犯罪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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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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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正当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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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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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章 共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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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 章 章 数罪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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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章 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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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章 刑法概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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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刑罚体系和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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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章 刑罚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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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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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章 刑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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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章 刑罚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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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刑法各论 |
第二十二章 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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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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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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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刑事诉讼法 |
第一编 总 论 |
第一章 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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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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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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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诉讼参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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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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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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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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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章 辩护与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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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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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证据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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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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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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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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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期间 、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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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五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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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分论 |
第十六章 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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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侦查 |
文章来源: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
原文链接:http://www.sjpop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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