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小学教育
二、学制:2年
三、招生人数:50名
四、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文与科学素养宽厚,掌握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和较为全面的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在小学教育机构、儿童服务行业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的创新型人才。
五、专业特点
通过本专业学习,学生要熟悉国家有关小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系统掌握教育学科和小学相关课程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分析的能力,视野开阔,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在能力;要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具备阅读和翻译相关外文文献、书籍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积极乐观,社会适应力强。
六、考试目的
全面考核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师范类3+2专科)应届毕业生对教育学原理、小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的基本概念、原理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有关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考试课程与范围
(一)考试课程:教育学原理(80分)、教育政策法规(40分)、小学教育心理学(80分)
(二)考试大纲
《教育学原理》考试大纲
一、课程性质和基本要求
(一)课程性质
教育学原理是为小学教育专业开设的一门理论必修课程,是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学习其他教育课程的基础课。主要内容有教育学与教育、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教育目的与义务教育、教师与教师专业发展、教学工作、德育与班级管理工作等。
二、教学目的
1.使学生了解教育理论的基本体系,理解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掌握和理解教育教学规律,为学生现代教育观念的确立奠定理论基础,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理论支撑。
2.帮助学生掌握教育实践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为从事小学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理论指导和技能准备,初步形成运用教育理论分析、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3.帮助学生巩固教育专业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高学生对教育工作的认识。
二、参考书目
《教育学原理》,柳海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9月第2版。
三、课程分值:80
四、课程考核内容
第一章:绪论
1.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2.教育学的学科性质
第二章:教育学的发展
1.教育学的发展阶段
2.教育学在中国的引入和发展
第三章:教育的基本理论
1.教育的起源
2.教育的概念
3.教育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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