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2021 年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具有甘肃省省属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甘肃省户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1.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从 2021 年起,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3 月22 日 8:00 至26 日 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进入网上报名,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填报志愿、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 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 填报志愿时应选定所报院校及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 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只能选择 1所招生院校的 1 个专业。报考医学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其高职(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专业。
4. 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 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30K。
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3 月 22 日 8:00 至 28 日 18:00。
(一)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报考资格审 核由生源院校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自行打印《2021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交由生源院校有关部门进行(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考资格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生源院校统一向招生院校提供相关审核材料。
(二)退役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由招生院校负责。符合报考 条件的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2021 年甘肃省普通高
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由省或市(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签署审核(含思想政治 品德考核)意见并盖章后,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证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生院校审核确认相关信息。
(三)专业相同或相近情况的认定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资格审核不通过视为报名无效。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4 月 15 日 8:00-18 日 18:00。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生源院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2021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由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 门签署。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 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 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 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 查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二)各招生院校要会同当地卫健部门做好体检工作。具 体体检工作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录取后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 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出具的体检结论无效。
(一)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 课。公共课为计算机、英语,每科满分为 150 分;专业课满分为 200 分。每门课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二)考试大纲。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并公布公共课考 试大纲,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公布本校专业课考试大纲。
(三)命题制卷。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课(计算机、英语)的统一命题和制卷工作,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招生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工作。
(四)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7 日至 18 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五)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细则)在启用前为国家秘密材料。
(六)考点应设在招生院校校本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按 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监督。
(一)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公共课评阅工作,各招生院校负责专业课评阅工作。 各评卷点要成立评卷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领导任组长。分学科成立评卷组,学科组长由本学科负责人担任,组织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胜任评卷工作的教师参加评卷,采取分科目逐级负责制,按时完成评卷任务。
(二)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 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细则),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好评卷、复核、登分、统计以及试卷保管等各环节工作。各学科组要加强复查,严格控制评分误差,确保评卷质量。
(三)评卷工作应于 2021 年 4 月中旬结束。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 计划为准。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普通专升本专栏”平台填报招生专业目录。院校填报招生专业目录时必须选定计算机考试类型(文理兼招专业选计算机文或计算机理,理工类专业选计算机理,文史类专业选计算机文)。且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公布招生专业的计算机考试类型。院校填报招生专业目录时间:2021 年 3 月 19 日 8:00 至 20 日 18:00。
(一)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 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 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专业课成绩库平台上传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课成绩库平台上传工作。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拟定公共课和专业课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高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中的录 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对预录新生名单进行公示,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三)划线原则。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从 以下三种划线方法中任选一种,但不得对单科成绩另作要求:
1.按大类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 按校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单独划定最低 控制分数线;
3. 按专业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 数线;体育、艺术专业公共课和专业课单独划线。
(四)应届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生不享受各类 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20分以内(含 20 分)优先录取。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首次录取工作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结束。
(七)录取新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 业证原件。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原件。
为满足广大考生的升学愿望,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 二次招录工作。首次参加考试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二次招录。
(一)报名工作。首次参加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 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参加二次招录的报名。二次招录网上报 名时间为 5 月 6 日 8:00 至 8 日 18: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提示完成二次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只缴专业课报名费 25 元)。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资格审核时间:5 月 6 日 8:00 至 9 日 18:00。二次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要求参照首次报考安排执行。
(二)考试工作。参加二次招录的考生仅需参加所报考院校 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即二次招 录专业课命题制卷及考试均由招生院校负责。专业课满分为 200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二次招录考试时间:5 月 15 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三)评卷工作。招生院校负责专业课评卷工作,采取各 评卷点分科目逐级负责制,严把评卷质量关。评卷工作应于 2021年 5 月 17 日前结束。评卷结束后,各招生院校要组织好登分、复核、统计等各项工作。5 月 18 日通过平台上传专业课成绩库。
(四)招生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方可参加二次 招录,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报名管理平台统一公布二次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
(五)录取工作。公共课成绩使用首次考试成绩,计算机成 绩不再区分文理,专业课成绩使用第二次考试成绩。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拟定二次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最终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与首次录取相同。二次录取工作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前结束。
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 25 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 30 元。招生院校按录取人数每生 80 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录取费。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调整省教育考试院学历考试收费分 成的复函》(甘财教〔2016〕58 号)文件,依据“以考养考、最低成本保障”原则,省教育考试院承担公共课的命题、制卷、试卷扫描、评卷、录取等工作职责,按公共课报名考试费每科10 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 10 元收取相关费用,其余报名考试费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据分级管理、收支两条线原则,及时分解下拨相关考试费,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 进一步细化完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招生院校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积极做好考试招生宣传。各生源院校和招生院校要 高度重视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三)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 生资格审查关。招生院校要认真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 2021 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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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ganseea.cn/html/ptzsb/tzgg/6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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