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成都医学院专升本公告

2019-10-14 10:17:47 来源: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关于2019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 成都医学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浏览量:2280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9〕129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9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樊均明

副组长:潘克俭

成 员:临床医学院副院长刘卫华和副书记杨建

人文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梅挺和书记许东明

药学院院长许小红和书记李晓庆

检验医学院院长代敏和书记刘晓东

护理学院院长赵小玉和书记刘群峰

教务处处长邓峰美

校纪委办公室主任李存茂

学生处处长刘萍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冯军

计划财务处处长林丽

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的计划、选拔、监督、保障等相关工作。教务处负责“专升本”计划、学生选拔、学籍异动和成绩认定,相关学院配合;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工作纪律监督,学生处负责招生计划调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教材发放,计划财务处负责考试费、学费的收取。

二、选拔对象及比例

(一)校内“专升本”

选拔对象为2016级普招药学、医学检验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护理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为6%。

(二)跨校“专升本”

1.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2.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16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3.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16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5.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2016级健康管理、护理专业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6.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级药学、中药学专业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跨校“专升本”的学生推荐比例不超过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录取比例按所签协议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含实习期)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

(三)身心健康。

四、选拔方式

(一)成绩组成

“专升本”选拔考试成绩占80%,学生专科阶段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占20%,所有科目均按照百分制换算计分。

(二)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共3门:公共课2门(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或专业课1门(见附表1)。

(三)奖励加分

1.荣誉奖: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5分,获市(州)政府颁发的荣誉奖加3分;

2.竞赛奖:获国家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5分,获国家级学会及省级政府组织的竞赛奖加3分;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的加2分。

以上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四)退役专科学生“专升本”

根据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专科学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为50%。服兵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奖励的学生按要求实行免试录取。退役专科学生“专升本”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中备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五、选拔程序

(一)学生报名

学生分别在所属学院和所在对口学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9日。报名时提交一张1寸由学校或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函〔2007〕98号文件规定,每生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报名考试费由学院和对口学校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计划财务处。

(二)审核推荐

选送院校应严格按照“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各专业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少于3人的专业不予组考选拔。由选送院校填写《“专升本”推荐学生基本信息表》(附表2)并在本校官网首页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4月18日前将附表2纸质及电子版、学生1寸照片电子版、奖励加分支撑材料和考试缴费收据复印件交教务处综合科。学校汇总推荐学生的报名资格、平时成绩和奖励加分情况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三)选拔考试

2019年“专升本”选拔考试拟定于6月1日(星期六)举行,考试科目见附表1,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录取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要求,“专升本”实行“一次录取”,教务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择优提出“专升本”人选报学校审批,审批名单经公示后再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六、教学和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补修一、二年级的部分必修课程(2-3门),并按学分收取课程补修费用。

(二)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规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未能获得专科毕业证者,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四)“专升本”录取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持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到相关学院学生科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2周未办理报到的学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专升本”选拔工作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和对口学校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升本”选拔的条件、程序开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学院和对口学校应及时向2019届专科学生传达“专升本”选拔的相关政策,做到通知及时、信息公开、选拔公正,同时注重做好学生的正面教育和引导工作。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8-6273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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