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3-04-12 18:09:26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各市招生考试中心,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22〕1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3号)精神,报考音乐表演、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进行专业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专业测试工作实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分专业高校设点,经费包干的办法。

各设点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要成立由校级领导为组长的专业测试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专业测试相关工作。设点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测试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密措施万无一失,确保试题(卷)绝对安全,考试公平公正。专业测试全过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方位实时录像,录像数据由设点院校保存半年以上。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组织专业测试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或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组织专业测试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专业测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体育教育专业

1.测试内容及分值:4项素质测试,即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跳远、800米跑,每项各占25分,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参照《普通高校体育测试评分标准》。

2.考生5月6日报到,5月7日测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太原校区(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联系电话:0351-2051067,联系人:牛老师。

(二)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考生测主项和视唱,满分100分,其中主项占90%,视唱占10%。主项是声乐的考生,演唱一首歌曲;主项是器乐的考生,演奏一首乐曲。

2.考场提供钢琴,除钢琴外的其它乐器一律由考生自备。声乐考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也可由考场提供伴奏。

3.参加测试的考生于4月21日-23日登录山西艺术职业学院(http://www.sxyz.com)进行网上报到,自行打印准考证,4月24日、25日测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联系电话:0351-7728171,7728173,联系人:杨老师。

(三)舞蹈学、舞蹈学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

1.测试内容及分值:基本功、自选舞蹈、音乐即兴三项测试,满分100分,其中基本功和音乐即兴各占30分,自选舞蹈占40分。考生自带舞蹈服和自备舞蹈音乐。

2.参加测试的考生于4月21日-23日登录山西艺术职业学院(http://www.sxyz.com)进行网上报到,自行打印准考证, 4月24日、25日测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联系电话:0351-7728171,7728173,联系人:杨老师。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测试内容及分值:面试、自备稿件朗诵和即兴主持测试,满分100分,其中面试占20分,自备稿件朗诵占40分,即兴主持占40分。考生须化电视妆参加测试。

2.参加测试的考生于4月21日-23日登录山西艺术职业学院(http://www.sxyz.com)进行网上报到,自行打印准考证,4月24日上午测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联系电话:0351-7728171,7728173,联系人:杨老师。

(五)美术学专业

1.测试内容及分值:色彩模拟写生(实物图片的组合),满分100分,其中试题吻合性占30分,画面具有美感,构图、形体结构与塑造占40分,色彩修养及色彩规律的理解与把握占30分。

2.参加测试的考生于4月21日-23日登录山西艺术职业学院(http://www.sxyz.com)进行网上报到,自行打印准考证,4月24日上午测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联系电话:0351-7728171,7728173,联系人:杨老师。

三、其它事项

1.考生要按照测试点的测试时间和测试内容,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证》,并现场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后参加测试。逾期未参加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各测试点严格按省编定程序录入考生成绩,并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考生记分表、成绩册及光盘(一式四份)。

3.各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专业测试的有关事项。请参加测试的考生及时登录测试院校网站(山西艺术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sxyz.com、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sb.sxnu.edu.cn/),了解有关信息和要求。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3年4月7日

附件1: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2:舞蹈学、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4:美术学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原标题: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xkszx.cn/news/2023411/n9635119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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