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08-24 11:37:09 来源:四川民族学院

  四川民族学院 2021 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5 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 2021 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2021 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2021 年专升本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相关二级学院行政工作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

二、招生对象、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1 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3.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三、招生专业、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 年 3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

(二)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在报名时间内皆可向所在学院自愿申请参加“专升本”。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各学院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条件、学生填报科目成绩及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属实,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意见。教务处复核后将报名名单在学校官网主页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考试选拔办法

“专升本”招生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考试科目、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一)考试科目

1.“校内专升本”考试科目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

(2)其他专业:《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

(二)“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由“专升本”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前学期学业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 50%+专科阶段前 5 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50%。

专科阶段前 5 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前五学期学业综合认定科目成绩之和/认定科目数。

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根据省教育厅 2012 年专升本公共课考试大纲由升入学校统一组织命题。《专业综合》由接收学院制定考试大纲,向学生公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七、录取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 号),本年度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替补录取。

(一)免试录取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二)单列和专项计划录取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60%。本年度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单列,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建档立卡毕业生报名人数的 20%。

(三)录取批次安排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再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后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学校对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网址:www.scun.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只进行一次,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成绩排序分专业按“专升本”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序;“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相同的,按照“专升本”《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籍管理

1.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需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到学校按新生报到流程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编入本科段 2019 级相应专业学习。未提供专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无法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2.“专升本”升入我校各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由学校计财处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统一收取相应费用。

3.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后按升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分,由录取专业按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 40%记入本科成绩。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若在专科阶段无记载的,需要补修,补修不收费用。
九、监督机制
“专升本”工作期间,任何人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均可向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或四川民族学院纪监委实名举报。
教育厅高教处“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28-86112616
四川民族学院“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836-2859586

十、其他

1.学校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

2.学校网址:www.scun.edu.cn

3.咨询电话:0836-2856960

本简章由四川民族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四川民族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jwc.scun.edu.cn/info/1011/21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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