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升本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分数。即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的学业成绩和“专升本”考试成绩占最后录取比例由各个学校自行确立。有些学校专科在读成绩和“专升本”考试成绩录取比例是3:7,有些学校是4:6,最后折算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录取。
当然各个高校会针对不同的升本人群单列招生计划。主要是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提出保送申请,相关院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试行免试推荐录取。选拔本科院校与选送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免试推荐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按照《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以选拔本科院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各选拔本科院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选拔本科院校要督促选送院校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拟录取名单应在选拔本科院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单列计划的录取名额不占普通招生的录取名额,因此,参加单列计划的考生,不会和普通招生招录比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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