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20号)、《关于同意内蒙古师范大学在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专升本”考试的批复》(内教高函[2011]20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内师校发〔2021〕36号)有关文件精神,我校通过各院校推荐的方式,开展了专升本选拔工作。本次专升本选拔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选拔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选拔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0471-4392514或致信电子邮箱:zhaoban@imnu.edu.cn。
原标题: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选拔拟录取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zs.imnu.edu.cn/info/1002/13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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