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5号)、《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分成两批,上午8:00/下午13:30
3月29日短信告知具体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湖南城市学院管理楼
二、测试对象
经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通过,符合2023年推荐免试条件并报考我校的考生。
三、测试内容及方式
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总分100分,测试内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个人情况介绍:时长不超过3分钟,分值占比60%
要求:口头表达,保证内容真实,不得出现个人姓名、毕业院校等敏感信息,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现场问答: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值占比:40%
要求:在考试现场随机抽取试题,现场作答,考核内容包括:
(1)仪容仪表:外在形象、行为举止、言语表情等;
(2)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规范用语、应变能力等;
(3)思维理解:逻辑条理、思维能力、辩证能力等;
(4)职业修养:职业的行为倾向或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健康程度;
(5)整体素质: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测试流程
(一)考生按分组在4月1日上午8:00或下午13:30到达侯测室签到、抽签、核验身份,逾期15分钟未签到视为放弃。
(二)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根据抽签顺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凭有效身份证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五、测试评分及录取
(一)现场评委依据评分标准按个人介绍、现场问答进行评分。
(二)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竞赛获奖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两类别进行录取。
(三)针对单一专业,免试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数的30%。
六、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并录像。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经查实提供虚假成绩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倒查追责,依法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身份证进行身份验证。
(二)咨询方式:湖南城市学院学籍管理与考试中心,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737-6353086
原标题:湖南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hncu.edu.cn/info/1061/69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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