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09-02 11:45:40 来源:中公专升本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1〕5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等部门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各项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 计划数 文科 理科 备注
市场营销 2 50 35 15  
物流管理 2 50 35 15  
保险学 2 40 20 20  
保险学 2 10 5 5 专项计划
工程管理 2 50   50  
信息管理与
信息系统
2 50   50  
法学 2 42 42    
法学 2 8 8   专项计划
合计 300 145 155  

注: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三、报名和文化考试:

2021年专升本报名和文化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一)报名条件

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1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身体健康;

(3)思想品德良好;

(4)学生在校期间过程性考核合格。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2)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5日-29日

(三)报考科类

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和专业课;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和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 150 分,总分为 450 分。

(四)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文化考试、评卷、文化成绩划线、志愿填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均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17日 9:00--11:30 大学语文
9:00--11:00 高等数学
15:00--17:00 英    语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5月22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我校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报专业志愿无效。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

(五)专业考试满分为150分,专业考试均为笔试。

(六)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考试科目名称 参考书目
1 市场营销 管理学原理 《管理学》(第二版),肖小虹主编,科学出版社
2 物流管理
3 保险学 经济学原理 《西方经济学(精要本·第二版)》,2016年11月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4 工程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第五版),丛培经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管理系统》(原书第15版),肯尼斯C.劳顿、简P.劳顿著(黄丽华、俞东慧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6 法学 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第5版),谷春德等著,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五、录取原则

(一)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录取工作执行。

(二)专业考试合格线划定: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20〕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为确保招生质量,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可根据生源和考生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严格纪律,确保录取质量

(一)由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执行,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检查,由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实施。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

(五)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八、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九、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监督部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

监督电话:0851-88510365,0851-88510335

原标题: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sw.gufe.edu.cn/zhaosheng/index.zs?method=viewInfo&id=2c9081df7908139301790d23774f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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