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省专升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批复

2021-06-10 17:29:44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有关省属普通高校:

你们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划线情况的报告收悉。根据《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招委发〔2021〕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校确定的拟录取分数线。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传真至生源高校,并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二、新生报到时,学校必须认真核查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退役士兵还须交验退役证原件等证件。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应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情况书面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三、录取后的正式名单于 7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此复。

附件: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第二次招生录取分学校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 升本科第二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的批复

文章来源:https://www.ganseea.cn/html/tzgg/7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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